首先,我们把常见的变更事项做个分类:
第一类:名称、住所、经营范围
这三种变更,目前可以走网上全流程办理。(其中名称、住所变更需要换发新的营业执照,重刻公章)
第二类:股权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这三种变更,目前只能窗口提交材料。(其中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换发新的营业执照)即使法定代表人没有股权,也需要到窗口办理。
第三类:监事、经理、执行董事如果要变更监事、总经理,则可以通过网上全流程办理;而要变更执行董事,需要窗口办理。
因为如果是“利好”,少不了大肆宣传一番,网站上、官方微信号上,哪儿都得写出来,如果是变动之后让大家觉得“不如从前”呢?那就老办法,贴一张纸得了。
要知道在“网上全流程办理”这件事上,我大深圳可是走在全国前列,昨天中国税务报还发文表扬深圳电子税务局担起了97%的申报量…这可是分分钟成为全国楷模的节奏啊!虽说新版电子税务局辣么难用,但视时间如生命的我们,还是不愿意去窗口排队!
而商事登记自从走全流程开始,虽不说倍受好评,但也至少加快了商事登记的进程,极大方便了创业者。不仅登记可以网上全流程办理,连变更都可以网上办理…但,这些便利会不会都成为过去?
先是房地产相关行业不能在网上申请了,需要携带全套资料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窗口办理;现在连做股权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变更,也需要到窗口领号排队了!
牢骚说的有些多了,切入正题,上面这张纸到底说了什么?
如果要变更监事、总经理,则可以通过网上全流程办理;而要变更执行董事,需要窗口办理。
这是因为监事和总经理,属于外聘职务,其任免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执行董事来决定;而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属于要对公司负责的职务(出了什么事要担责任的),其任免是全体股东来决定。
那么,“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”改为“依照《公司法》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”又是什么意思?
因为之前的“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”只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、盖公章;
而“依照《公司法》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”指得是股东会决议,需要全体股东签名,盖公章。
也就是说:是的,你们想的没错,政策已越来越严了。
其实任何事情都是这样,一下子放开容易,慢慢往回收就难,看来工商局这是要略施“收紧政策”,以达到“全面掌控、收放自如”
2016即将逝去,您创业了吗?赚了几个亿吗?如果还没有,快来找恒感谢信,助您成功创业,赚他几个亿。
~对了,既然要跑窗口办事,当然少不了地址,大家收好: